1、电焊工作业安全教育1、目的为了确保钢筋焊接安全、质量,使焊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三局五公司廊沧高速廊坊段 LJ10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管段内工程的电焊工作业、钢筋焊接(电弧焊及闪光对焊)作业。3、工作流程3.1 钢筋闪光对焊:将两根钢筋安放成对接形式,利用电阻热使接触点金属融化,产生强烈飞溅,形成闪光,迅速施加顶锻力完成的一种压焊方法。3.2 钢筋电弧焊:以焊条作为一极,钢筋为另一极,利用焊接电流通过产生的电弧热进行焊接的一种熔焊方法。3.3 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5117 或低合金钢焊条GB5118 的规定,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若无设计
2、规定时,可参见附表(一)选用。3.4 焊接钢筋,其性能应分别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热轧带肋钢筋GB13788;普通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冷轧低碳钢丝的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3.5 预埋件接头: 熔槽帮条焊接接头和坡口焊接接头中的钢板和型钢,宜采用低碳钢或低合金钢,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 或低合金结构钢GB1591 的规定。3.6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 钢板均应有材质证明书或实验报告单。 焊条
3、、焊剂应有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锈蚀、受潮变质的措施。3.7 氧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气态氧GB3863 的规定,其纯度应大于或等于 99.5%;乙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解乙炔GB6815 的规定,其纯度应大于或等于 98.0%。3.8 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之前, 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件数量与要求,应与质量检查与验收时相同。3.9 钢筋焊接施工之前, 应清除钢筋或钢板焊接部位和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3.10 进行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
4、焊,或埋弧压力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对于电阻点焊或闪光对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 5%、小于 8%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当大于或等于 8%时,不得进行焊接。对于电渣压力焊或埋弧压力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 5%时,不宜进行焊接。3.11 钢筋的对接连接应优先采用闪光对焊,其焊接工艺方法宜按下列规定选择:3.11.1 当钢筋直径较小时,钢筋级别较低,可采用连续闪光焊。见附表(二)当超过表中规定,且钢筋端面较平整,宜采用“预热闪光焊”。3.11.2 当钢筋端面不平整,应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3.12 连续闪光焊接的钢筋上限直径,应根据焊机容量、钢筋级别等具体情况而定,并应
5、符合附表(二)3.13 闪光对焊时,应选择调伸长度、烧化容量、顶锻留量以及变压器级数等焊接参数。连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烧化留量、有顶锻留量和无顶锻留量、闪光-预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一次烧化流量、预热留量、二次烧化留量、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3.14 调伸长度的选择,应随着钢筋级别的提高和钢筋直径的加大而增长。当焊接、级钢筋时,调伸长度宜在 4060mm 内选用。3.15 烧化留量的选择,应根据焊接工艺方法确定。当连续闪光焊接时,烧化过程应较长。烧化留量应等于两根钢筋在断料时切断刀口严重压伤部分(包括断面的不平整度) ,再加 8mm。闪光-预热闪光焊接时,应区分一次烧化留量和二次烧化
6、留量。一次烧化留量等于两根钢筋在断料时切断刀口严重压伤部分,二次烧化留量不应小于 10 mm。3.16 需要预热时,宜采用电阻预热法。预热留量应为 12 mm,预热次数应为 14 次;每次预热时间应为 1.52S,间歇时间应为 34S。3.17 顶锻留量应为 410 mm,并应随钢筋直径的增大和钢筋级别的提高而增加(其中,有电顶锻留量约占 1/3) 。3.18 变压器级数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焊面容量以及焊接工艺方法等具体情况选择。3.19在闪光对焊生产中, 当出现异常现象或焊接缺陷时, 宜按附表 (三)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及时消除。3.20 钢筋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五种接头形式。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3.20.1 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条、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3.20.2 焊接时,引弧应在垫板、帮条或形成焊缝的部位进行,不得烧伤主筋。3.20.3 焊接地线与钢筋应接触紧密。3.20.4 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