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1 电工;1.2 电:气焊工;1.3 吊车工;1.4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1.5 压力容器操作工;1.6 剪、冲、压工;1.7 耐压试验工;1.8 电梯工。2、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作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3、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详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4、特种作业实习期限:4.1 电工:二年4.2 电、气焊工:半年4.3 吊车工:半年4.4 厂内机动车辆:半年4.5 压力容器操作工:三个月4.6 剪、冲、压工:三个月4.7 耐压试验工:三个月4.8 电梯工:三个月5、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6、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企业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 100%。7、调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