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知识考题及答案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规定和程序。该文档通过一系列选择题的形式,详细解析了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与职责、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处罚标准等内容。例如,条例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报告,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20日;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较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若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立即补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将相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不同等级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企业负责人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该文档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具体要求,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