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区长(工长)安全生产责任讲解了工区区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文件指出,工区区长需负责工区现场的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提升现场安全治理水平,并对主管工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工区区长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工区区长还需接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监督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工区区长应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或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在日常工作中,工区区长不得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工区区长(工长)安全生产责任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工区区长(工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该文件为工区区长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具体职责,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