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工作票制度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 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票制度。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 ,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 25 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 米, 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 1530 米, 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部门部长负责审批,同时上报安委会,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
2、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作业。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 一般不得进行上
3、下交叉高处作业, 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 3 天,且一个施工点一票;作业负责人将作业票及安全要求向所有涉及作业的人员解释;作业票一式两份,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安委会一份并保留一年。附:高处作业票设备部:2004 年 9 月 29 日高 处 作 业 票工程名称:基层审批人: 年 月 日施工部门:施工地点: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天作业负责人姓名:高处作业级别:监护人:安全检查:作业部门审批:高处作业票签发条件确认人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作业人员符合工作要求 3.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5.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间隔设施 6.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