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时掌握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第二条 每月召开一次由厂长、党委书记主持的党政联席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区区长、车间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第三条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划、规定、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听取与会人员及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对上次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落实
2、,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尽快完成。第五条 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剖析,吸收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部门及责任人。第六条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布署近期安全工作。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第七条 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要求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厂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所附图纸、资料要全面、翔实。第八条 联席会议必须做到主题鲜明、有议有决、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会议形成的重大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讲话、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科整理会议纪要上报下发。第九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通知和签到工作。第四章 会议的考核第十条 凡会议决定、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规定认真落实,按期完成,未能按时完成,有一项从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本月的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100 元。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需在开会前两天将汇报材料交给厂总工程师,未及时交回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 50 元。第十一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会议纪律,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 50 元,无故不到的扣除100 元。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