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旁站制度1. 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安排进行旁站监理。2. 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 48h 通知主管监理工程师。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 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4. 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5. 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