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监及阶段验收制度讲解了工程在开工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的一系列报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济企业安全施工告知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资料、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济南市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该制度还强调了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不得擅自开工的要求,以及因无报监手续被执法部门处罚的责任。此外,制度详细描述了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的分阶段验收流程,包括项目部自评、公司安全文明处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核评、不合格项整改及复验等环节,并明确了对不执行分阶段验收制度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工程报监及阶段验收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特别是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该制度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报监和验收流程指导,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