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搞好工地与驻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施工准备阶段1、工程开工前,队内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管理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根据工程项目中环保的自身特点,制订出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上报公司指挥部审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批准施工。3、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的建设要有详细的规划设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环保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必须要留有原地貌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并要输入微机保存。4、砂石料场的选择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要申办开采证,经批准发证后方可组织实施。二、施工期间1、严格按照批准的施
2、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贯彻于施工生产全过程中。2、作好环境保护实施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及文档的管理,详细记载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3、 将有关原始地貌的影像资料底片及文字资料进行 整理, 一律输入计算机保存,对以前不能输入微机的影像资料要汇集齐全,归档保存。4、工程完成后,配合公司指挥部对施工前后环境变化进行对比分析,作出施工对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并附上相关影像资料说明。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1、对未完成环境恢复的主体工程项目和大型临时工程,将不予以验工。2、每个工程项目完工后,配合公司指挥部对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队伍方可正式撤离现场。3、各地段工程项目竣工文件中须包含环境监理报告。四、环境保护工作的奖惩1、对于施工中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恢复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罚款处理,从当月验工中扣除,对环保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将予以奖励。2、环保工作在各项管理工作的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