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是在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中,代表机关履行职责,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2)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求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有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的,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发现有威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4)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6)对不符合保障水利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