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市公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做好我市公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公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实际,制定攀枝花市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 。(二)编制依据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2、和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民用爆炸品、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过程中因事故或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四)工作原则1、迅速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在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时, 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当地政府或部门要迅速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2、主动抢险原则。在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单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位及公民,都有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私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见死不救,甚至逃逸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3、生命第一原则。公
3、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群众。4、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确保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抢救所有能抢救出的公私财产,要尽一切可能确保仓库、电力设施、通信设施、交通设施及其他重要场所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5、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原则。6、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要适应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设立攀枝花市公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较大以上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和一般公路运输事故如
4、坠江、 引起火灾和在救人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事故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 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外事办公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内信息报送、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三)现场应急救援组的组成及职责指挥部下设 5 个现场应急救援组:1、现场
5、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成员由公安分县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和巡警大队组成,按职责分工负责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2、调查取证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事故管辖交警大队负责人及有关事故处理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现场清理工作。3、抢险救援组: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和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施救和抢险救援。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抢救、治疗。5、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相关保险机构及事故单位参加, 负责死者尸体处理、伤亡
6、人员的确定以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等处理工作。三、公路运输事故等级标准(一)特别重大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包括: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1、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或事故危及到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 100 人以上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2、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事故;(二)重大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包括:1、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事故危及到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 5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2、因公路运输事故所致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24 小时以上的污染事故;(三)较大公路运输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事故危及到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