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湖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湖南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常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产、 销售、使用等活动中引发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等辐射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凡可能造成人员
2、伤亡的辐射事故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辐射事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1.4.2 预防为主。加强对辐射源的监测、监控,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1.4.3 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镇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1.4.4 平战结合。积极做好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把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
3、为特别重大(级) 、重大(级) 、较大(级)和一般(级)四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急性死亡。2.2 重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3 较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4 一般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
4、致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 组织体系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技术支持机构、专家咨询组等组成。3.1 领导机构3.1.1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成 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分管负责人3.1.2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参与
5、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督查事发地镇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向衡阳市报告事故和处置情况;承担其他有关工作。3.1.3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环保局: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配合协助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跨乡、镇较大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处置情况的实时报告、总结报告,对辐射事故进行定性定级和调查处理;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 被盗的放射源; 负责制定、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修订本预案;定期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负
6、责建立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组成员:由市环保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人员,市公安局有关专业人员,市卫生局有关专业人员。员组成;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2)市公安局: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发生地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3)市卫生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卫生应急;负责受辐射伤害人员的救治;负责可能导致的人员辐射危害评价;向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体系的运行经费。(5)市经贸局:参与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根据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需要,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3.1.4 镇辐射事故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