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三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 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电话:紧急电话:巡警 110救
2、护120。2.3 职责 2.3.1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3.2 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2.3.3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2.3.4 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2.3.5 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3、应急响应与实施 3.
3、1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 110 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3.2 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3.3 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3.4 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3.5 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4、纠正与完善 4.1 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4.2 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5、附则 5.1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5.2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某施工企业2010 年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