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职责a)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劳资、教育系统 HSE 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b)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 HSE 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c)负责建立、健全各级 HSE 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 HSE 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d)负责审批职工 HSE、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e)负责干部 HSE 业绩的考核工作,并将此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f)制定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副书记)年度 HSE 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