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登记管理制度一、大型机具设备拆装施工方案、验收等资料及时由安质部存档。二、大型机具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存放安质部备案存档。三、一般机械(拌浆机、压浆机、弯曲机、切割机等)每年检修一次,检修后由安质部检查验收签字立档。四、特种机械设备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五、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本人所获得的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以确保人的安全和机械设备的完好。六、操作人员按照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和本机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应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七、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八、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九、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制动,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夜间应有人看管。十、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要严禁烟火。柴、汽油机正常温度在 60-90 度之间,温度在 40 度以下,不得带负荷工作。十一、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零度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十二、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