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科科长(维修、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设备动力科科长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任务。该文件强调了设备动力科科长不仅需要管理技术工作,还必须负责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及有关指示得到有效执行。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全厂设备和电器的安全工作,指导设备、电器的安全操作与管理,解决设备、电器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拟定并审查年度、季度和月度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按期实现;组织实施安全设施和项目的加工、安装,调配技术与人力资源;提供各种电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数据、性能和操作方面的资料;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工艺质量、规程制度和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参加全厂安全大检查,检查设备、电器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总经理汇报,提出解决办法并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机器设备的防护和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负责全公司上下水道和消火栓的维修,保持其良好状态。设备动力科科长(维修、正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设备动力科科长及其下属维修、正副主任。该文件为上述岗位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指导,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