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现场安全工作措施及规定1.有关部门在布置检修任务同时,指定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制。2.各车间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动火审批、消防器材的使用等要进行监督,实行区域负责制。杜绝区域内的隐患存在。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在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工作措施, 如有外委检修项目的,也要向他们交待安全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职责。4.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联系好停送电事宜,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工作。5.检修时要挂检修牌,检修标示信号要明显。6.各检修单位必须遵照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执行。 明确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据可查。7.各检修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
2、在现场进行监护,做到任务明显,责任到位。8.各检修部门必须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工作对策及安全措施。对检修条件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9.检修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试车规程等。10.使用行车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吊人员必须佩戴好指吊衬标,其他人员不准指挥。11.拆下的设备零部件,要摆放有序,不准放在安全通道上。因检修时揭开的盖板,拆卸的防护栏杆,必须要采取临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用隔离线围好,检修好后立即恢复。12.检修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使用,作业时需要用的电、气源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擅自动用。13.单机试车,局部联动或全线联动,必须经检修指挥组批准,按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14.重点要害部位动火,必须按厂动火制度规定,到安环科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15.轧线操作人员必须按检修停机位置停机,经确认后与检修人员共同进行停电、挂牌、关阀、插销等,方能开始检修。否则不准作业。16.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厂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17.检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整洁,地面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