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快速、及时、妥善处理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二、编制依据平顶山市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存在着发生各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因素,本着预防与减灾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平顶
2、山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三、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作用,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三)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
3、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决定应急响应行动,分级分类分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四)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千方百计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五)依
4、靠科学,依法规范。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一)造成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含失踪),或危及 1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 3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5、。(二)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县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三)市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全安生产事故。五、根据我市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一)重大、特大火灾事故;(二)重大、特大煤矿事故;(三)重大、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四)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五)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六)重大、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七)重大、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八)重大、特大爆炸事故;(九)重大、特大中毒事故;(十)重大、特大城市燃气事故;(十一)重大、特大建筑事故;(十二)重大、特大电力
6、事故;(十三)其他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平顶山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成员:1、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2、市政府办公室3、市委宣传部4、市安监局5、市煤炭工业局6、市总工会7、市监察局8、市公安局9、市公安消防支队10、市卫生局11、市财政局1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3、市建委14、市交通局15、市公用事业局16、平顶山供电公司17、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8、市民政局19、市国土资源局20、平顶山军分区21、武警支队22、县(市)区政府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分管副秘书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平顶山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图见附件 1)。二、平顶山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专业指挥部,分别由相关分管副市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