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讲解了规范施工现场砌筑作业行为、确保施工安全的目的。该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的砌筑施工安全管理,引用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职责方面,项目部供应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砌块及其他原材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全过程管理;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单位需根据图纸要求提出材料需求计划并经审批后采购;项目部供应部负责材料的送检、验收及发放;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委托试验单位出具砂浆配合比并严格按照比例搅拌砂浆;施工单位需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安全防护用品、完善防护设施;严格控制每天的砌筑高度,特别是在冬季和雨季时;砌筑施工完毕后,由现场技术人员验证砂浆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砌筑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的砌筑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砌体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部供应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该办法为这些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砌筑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设、商业建筑和工业厂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