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实施办法讲解了为了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部署要求,降低执法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权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实施办法遵循“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和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建立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体系。具体内容包括考核考评一体化,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安监站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行政许可一体化,监督企业落实“三同时”工作;执法检查一体化,将职业卫生执法
2、内容纳入安全施工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一体化,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业务融合;宣传教育一体化,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达标创建一体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确保职业卫生内容达到相关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实施办法适用于各级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以及各类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需要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企业,以及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教育和达标创建的相关人员。该实施办法旨在通过一体化监管执法,提升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