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一总 则 1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2 本管理细则适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
2、物料提升机。3 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设备购置与租赁 1、 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2、 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3、 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4、 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1) 、租
3、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5 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吊;2) 、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 QTZ80(含 QTZ80 ) 以下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 QTZ125(含 QTZ125)以上的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8 年的施工升降机;3)高度超过 60m 的建筑,严禁使用 QTZ40(含 QTZ40)以下塔吊;4) 、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5) 、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严禁租赁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品牌的塔吊。三、 管理职责 1、区域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部及区域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其项目机械设备
4、管理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评估,并确定合格供方,对与合作方签订的大型设备采购、租赁、安拆等合同进行评审;审核项目大型设备专项施工方案。2、分公司:负责对分公司及分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其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运行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区域公司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评估,并确定合格供方,对与合作方签订的大型设备采购、租赁、安拆等合同进行评审;对项目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初审。3、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协助负责对项目部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底;负责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考察、评价;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检
5、查和验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监督检查定期维修保养;落实项目设备日常和定期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安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按公司和省统表要求收集、整理、保存机械设备内业资料,负责按时落实、回复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的整改要求。4、项目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3)区域公司及
6、分公司、项目部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项目部设备管理电子台账为核心的运行台帐,并把管理电子台账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按区域公司要求建立,项目部机械设备档案必须一机一档,且有省统表目录清单及封面。四、 设备使用管理 1、落实管理人员并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机械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及电子台帐;2、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3、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和顶升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严禁公司内部人员或项目部人员进行作业;4、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5、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6、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 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