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讲解了公司为适应施工领域的拓展和技术的进步,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临时设施的管理,严格控制临时设施费用开支,确保质量安全受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和标准制订,旨在规范临时设施的设计、鉴定、审批流程,明确各级总工程师的技术负责制,以及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监察、项目成本管理中心等部门的具体职责。临时设施包括运输便道、临时电力干线、临时通信、施工生产(生活)临时供电、供水管线、项目部驻地建设等。制度强调了临时设施的审批鉴定分为基层公司和有限公司两级,明确了有限公司审批鉴定的范围,包括6kV及以上的临时电力干线、5kV及以上的临电设施、新建临时驻地设施等。此外,制度还提出了临时设施的编制原则,如方案先进、经济适用、因地制宜、便于管理、节约用地、方便施工、降低工程成本、保护环境、水土保持等。临时设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适用于铁路、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涉及的临时设施工程。这些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便道、临时电力干线、临时通信、施工生产(生活)临时供电、供水管线、项目部驻地建设等。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大型工程项目,确保临时设施的安全、质量和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