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3415 上传时间:2022-0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一、 总则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

2、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二、高边坡开挖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

3、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 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

4、作业。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10、在高于 2m 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11、施工人员上班前 4 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三、爆破作业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

5、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

6、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 200 m,用药量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建筑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