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及其他要求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施工、试运行及专项验收各阶段的安全管理流程。在项目准备阶段,制度强调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含劳动安全卫生篇章,并明确了总工室和安全部在项目立项、安全条件论证及审批中的职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设计文件,并确保各项安全要求得到落实。项目施工阶段,制度规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标准,强调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的重要性,并要求现场施工过程中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加强安全监督。在交工验收与试运行阶段,制度明确了试生产前需编制试生产方案,并由安全部门提交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专项验收阶段,则要求安全部门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提交相关报告至政府部门审查备案。建设项目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涉及安全“三同时”管理的项目。该制度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确保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及员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