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必须对规程、措施、安全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类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做到不违章指挥。4、 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开展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纪录。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不安全因素。5、对分管的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6、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