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对自己负责的各项施工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施工现场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负责对本坑道、区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4、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隐形事故,要立即报告矿山部领导,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发生事故,处理要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5、对本坑道、施工区队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并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设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产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7、组织好施工队、班组安全劳动竞赛,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施工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8、定期开展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9、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保持完好负责,并按时组织有关人员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运行。10、按时组织检查各班组交接班和正常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 正,不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对违章人员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