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规定为了提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现将开挖施工的基坑、模板工程、围墙或围栏的使用列入防止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的重点,特作规定如下:一、深基坑施工1、基坑施工必须编制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2、基坑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时,其放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4、基坑周边的堆料、堆土必须按方案设计规定,不能超过基坑设计时所允许的附加荷载。大型机械设备若要行走至基坑边或停放在基坑边,必须征得基坑工程设计人员的同意。5、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1.2 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挖土作业前,必须
2、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签发“挖土令”。不准擅自进行基坑开挖。6、挖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准超挖。7、基坑开挖后,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要进行沉降观测。二、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必须由项目部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设计计算,方案中有计算书和完整的模板支撑搭设图。单独工程面积在 10000 平方米以上时, 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单独工程面积在 10000平方米以下时,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审批。2、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认真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允许擅自变更方案内容,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时,必须修改方案,经审批后方能组织实施。3、高于
3、4 米的满堂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 4 排立杆,从顶部开始向下每隔 2 步,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4、模板安装后,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对模板支撑系统按方案组织验收,填写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 ;安全员参与验收;合格后才开始浇灌。5、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附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经监理单位、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6、在模板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配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三、围墙或围栏的使用1、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在本市中心城区和其他主要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一般路段设置的围栏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应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2、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应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要求。3、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内外,不准依墙壁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土方和中小型机械设备。4、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不能作为挡土墙,不能作为广告牌或机械设备的支撑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