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讲解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具体安全职责。文件指出,监理单位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严重时应要求停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还需向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及其工程师应依法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此外,监理单位还应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包括收集、整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资料进行审查和签认。监理单位还须参与大型设备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意见。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适用于建筑行业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管理人员,旨在指导其在建设工程中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帮助他们了解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