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7499 上传时间:2022-01-2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三是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四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是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还应注意把握以下方面:(1)违法行为1)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构成违法行为。2)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就构成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便构

3、成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是在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同时,也在履行一种社会监督义务,即使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需要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对报告提出不及时,也是违法行为。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就构成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就是没有尽到监理责任,就构成违法行为。(2)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于监理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4、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刑事责任针对的是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3)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如果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必须有建设单位的损失,而不是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只有当这种违法行为造成了建设单位的损失时,工程监理单位才承担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建筑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