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讲解了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办法详细列出了安全监理的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和细则、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明确了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成立了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包括组织监督检查、开工审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审查新技术的安全性、发布安全指令、组
2、织安全检查、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总监代表在总监授权下行使相应职权,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安全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工程师则在总监和总代表的领导下分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组织安全巡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驻地负责人负责本标段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必要时停工并报告。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及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该办法为监理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该办法也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为其提供了一套可参考的安全监理标准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