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讲解了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该办法旨在通过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的安全。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明确了安全风险管理的适用范围,包括高风险隧道、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监控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办法还详细划分了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将其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办法设立了公司风险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包括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和策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及负责工程抢险救援的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职责也得到了明确,如勘察设计单位需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施工单位需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适用于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该办法特别强调对高风险隧道、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监控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的安全管理,确保这些关键工程环节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办法还适用于各级管理部门,指导其在铁路工程建设中开展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