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危险源监管制度讲解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明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定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并明确了各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职责。特别是成立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此外,各职能部门如安全质量管理部、技术开发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和经营事业部也分别承担了相应的职责,确保从技术、管理、物资等多个方面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管。建筑危险源监管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类企业和项目,特别是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该制度不仅为这些单位提供了具体的管理指南,还明确了各级部门的职责,有助于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