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而作出的规定。该制度明确了施工现场存在以下情况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作业场所和作业方法;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度超过5米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制度强调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并明确具体责任。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需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含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这些方
2、案须经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审查论证。制度要求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涉及验收项目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队伍和特种作业人员需登记造册,以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辨识潜在危险因素,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将其作为每日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内容。安质部负责监督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问题严重时有权停止施工。此外,项目部必须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费用,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特别针对那些涉及高风险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等工程项目。该制度不仅指导企业如何识别和管理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还提供了具体的管理和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在日常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这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