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的一般规定讲解了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文中指出,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搭设,并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超过 60 度。当脚手架高度超过 7 米且无法设置支杆时,需每隔 4 米竖向和 7 米横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周边应设置 1.05 米高的栏杆和 18 厘米高的挡脚板或立安全网,并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且在大风
2、、暴雨后或解冻期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重新使用。脚手架上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 20 米以上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的要求,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处应交错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 20 厘米,与建筑物立表面的距离应小于 20 厘米,铺设后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对于高度在 30 米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和高度在 15 米以上的木、竹脚手架,应有专门的设计。脚手架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人以及安全监督人员。该文件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和维护的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