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工作规范讲解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反恐怖防范工作中的组织架构、责任分配、内部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该规范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需在市建委反恐怖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企业主要领导为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及通讯器材。同时,企业应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抢险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反恐怖防范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反恐防范任务。在内部管理方面,企业应加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反恐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项目部应加强日常检查、值班管理和技防建设,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工作规范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尤其是参与重点工程和大型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该规范旨在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提升反恐防范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帮助他们明确职责、规范操作,有效应对和防范恐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