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编制及档案整理程序讲解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建立、实施、审查、移交的过程。该规定旨在确保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技术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内容包括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建立单位工程文件包,并在施工过程中收集、积累和整理竣工文件和图纸,负责竣工资料文件包的整理、移交,以及补充和完善达标投产各阶段考核发现的缺陷。监理单位负责划分各单位工程文件包,审查、接收各单位工程文件包,组织设备开箱验收、竣工资料验收会,收集相关资料并移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并按时移交竣工图,对竣工图的质量负责,同时收集、整理工程设计文件并按要求移交。建设单位负责在招标、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明确各方收集、整理竣工文件和归档的责任,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报告,监督检查文件包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单位工程工期、工程量变化、未完工作记录及关闭记录等。竣工资料编制及档案整理程序适用于参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的设备制造单位、施工承包商、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这些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移交设计、施工、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资料。此外,特殊行业、特殊专业如有特殊规定的,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消防、焊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