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讲解了为加强监管和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公安机关在涉爆企业推行的爆炸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这些簿册包括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值班巡守人员交接登记本、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本和安全检查登记本。这些簿册由市局规范设计并统一印制,旨在确保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出库、入库、领取、使用、清退以及储存库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都能纳入登记范围,并保存两年,以便有据可查。涉爆从业人员需按职责分工填写相应的簿册,确保记录真实、准确。民爆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适用于涉爆企业,特别是涉及爆炸物品管理和使用的各类人员,包括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及值班巡守人员。该制度还适用于企业的管理人员,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规范操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