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责追究考核制度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强化整体的安全意识,树立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生产氛围,提高操作者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对违章的联责考核对违章的联责考核1、在施工生产现场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现场员工、管理人员应立即纠正、制止。凡是不管、不问、不制止的,接受与违章人员同等处罚。2、班组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的违章行为,追究本班班长 50元罚款,主管队长 100 元罚款。3、班组发生二类违章,处罚班长 30 元,处罚队长助理 40 元,处罚队长50 元。4、班组发生一类违章,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100 元,处罚队长200 元。处罚分管副经
2、理 300 元。5、班组发生特类违章,处罚班长 1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200 元,处罚队长 300 元。处罚分管副经理 4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500 元。说明:上述联责考核,由上到下,逐级执行。二、对事故的联责考核对事故的联责考核1、除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外,同时执行下列联责追究考核。2、对于伤别的界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3、对于因“违章指挥”造成的工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按下列标准加倍处罚。(1) 、对轻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30 元;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80 元;处罚主管队长100 元;处罚分管副经理 1
3、50 元;处罚项目经理 200 元。(2) 、对二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二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50 元,处罚班长 1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150 元。处罚主管队长 200 元;处罚分管经理 3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500 元。(3) 、对一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一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100 元;处罚班长 2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300 元;处罚主管队长 400 元。处罚分管经理 5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1000 元。(4) 、对工亡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工亡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200 元;处罚班长 3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400 元;处罚主管队长 500 元。处罚分管经理 10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2000 元。(5) 、对隐形事故的联责考核:重大隐形事故比照二类重伤事故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隐形事故比照轻伤事故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