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该制度明确了“三同时”的定义,即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详细描述了“三同时”评审的流程,包括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需提供的资料、安全部和环保部的审核过程、评审会的召开及其具体操作步骤。此外,还涵盖了新产品开发、试制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在试验前有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特别是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部门。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等相关部门均需遵守此制度,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