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为了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1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视其情节给予 200 元奖励:1.1 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项目部和有关部门认可。1.2 在施工中及时清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1.3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项目部、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2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职工进行罚款:2.1 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穿拖鞋、硬底鞋、赤脚、不佩带胸牌一次罚款 100 元。2.2 非维修人
2、员沿井架、门式架、外用电梯、脚手架攀爬上下者一次罚款100 元。2.3 严禁在脚手架、楼面上追逐、打闹、嬉戏,违者罚款 500 元。2.4 酒后作业者,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 。2.5 私自乱拉接电者、私自拆除机电设备者一次罚款 100 元。2.6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不戴绝缘手套操作者罚款 100 元。2.7 塔吊吊物,严禁违章指挥、斜挂、斜吊超高、所吊材料未绑严,违反者一次罚款 1000 元。2.8 各类吊车吊物时无人指挥者罚款 500 元。2.9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看书报、与旁人交谈、及做与工作无关等事项者罚款 100 元。2.10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拆除安全防
3、护栏杆、架板、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等,一次罚款 1000 元。2.11 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不慎往下吊物者,一次罚款 500元。2.12 高空往下抛物者,一次罚款 1000 元。2.13 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 500 元。2.14 擅自采用各种金属丝代替熔断丝使用者罚款 500 元。2.15 无电工执照擅自安装、拆除、修理电器者罚款 500 元。2.16 机械操作人员下班或擅自离开岗位后,不切断电源、电器开关箱不落锁者罚款 500 元。2.17 机械设备无证操作者罚款 500 元。2.18 无特种作业岗位证进行特种作业者罚款 500 元。2.19 乘坐吊板、吊斗、吊篮上下者罚
4、款 1000 元。3 为了维护现场整洁、现场文明施工,如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处理:3.1 在施工场地随意大小便者,一次罚款 200 元。3.2 在施工场地内打架斗殴者,双方各罚款 500 元,并写检讨张挂,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情况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3.3 在施工场地内未经许可,私自生火做饭者,每次罚款 200 元。3.4 在施工场地内带小孩,安排家属在工地内过夜,未经许可一次罚款200 元。3.5 各班组、工种的住宿宿舍每天应进行清扫,被子要铺好,衣服及鞋袜勤洗,严禁赌博,休息时间严禁大声吵闹,生活用水及垃圾倒至指定地点,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3.6 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不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堆码整齐,四处乱堆、乱放,一次罚款 200 元。3.7 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内容不健康者,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3.8 每一工种清理所用材料不彻底,根据用工多少,处以加倍罚款。3.9 生活用水,不关水龙头、有长流水罚款 50 元,发现在电线上晾衣服,用电火炉烘拷衣服者,罚款 50 元,私自用电炉者每次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