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组职责讲解了为明确幼儿办班点工作中的安全保卫责任,维护其内部安全和稳定,特制订的安全工作岗位督查职责。具体职责包括: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掌握幼儿办班点安全工作的信息,研究提高安全工作水平的方案,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制定重要制度和措施,布置、检查幼儿办班点安全工作;分工人员对所分工的幼儿办班点安全负责,配合、协调、指导、督促教师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幼儿办班点教师、家长、陪教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并认真执行;对负责的幼儿办班点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每周不少于三次,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组织师生撤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协助调查;对未及时发现、报告和督查整改安全隐患而引发事故的,将追究督查人的责任。安全督查组职责适用于幼儿办班点的安全管理,特别适合安全督查组成员、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及陪教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幼儿办班点的整体安全水平,确保儿童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