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讲解了镇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制度。该文件涵盖了五个主要方面:一是工作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防范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落实;二是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对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对高危行业和重要时期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构,确保责任到人;三是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单位需定期排查事故隐患,高危行业实行日查制度,其他行业每周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实施责任监控;四是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
2、须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五是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需在1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各级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初步损失等,并在30日内补报伤亡变化情况。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和场所,特别是矿山、渡口码头、车站、危化企业、加油(气)站、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高危企业。该制度为上述单位提供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