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1.极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 4 次。2.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 3 次。3.中度风险工点, 包保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 2 次。4.低度风险工点,包保分站长每月到现场指导不得少于 1 次。5.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风险工点按风险程度高低, 视工程进展情况,采用逐日或隔日检查,盯控工序关键环节,巡查风险源状态。检查的频次及时间计划报分站长备案。6.包保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后的指导意见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次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7.现场监理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风险工点检查, 检查情况及时报监理工程师,遇发生较严重问题,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迅速到现场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