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地例会制度1、工地例会由监理部组织或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二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现场协调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业主或监理部组织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解决单项、局部、特殊问题,有的放矢,变并形成会议纪要。2、参加单位及人员: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主要成员;2.2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2.3 业主/项目管理单位代表;2.4 设计代表;2.5 物资代表;2.6 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人员参加。3、会议主要议题3.1 检查上次会议纪要的落实执行情况;3.2 与会各单位书面向会议汇报上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施工、设计、物资供应、监理等) ;3.3 制定有关措施,协调处理各单位提出的问题;3.4 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及要求;3.5 其它未尽事宜;4、会议纪要与签发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整理形成,经与会各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分发给有关单位,发文要有记录。会议纪要主要内容:4.1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4.2 参加单位及人员;4.3 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4.4 决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