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讲解了瓦斯隧道安全生产技术在实现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强调了“管理、培训、装备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文件指出,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安全部门具体落实培训工作。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需参加“生产建设单位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而特种作业人员则需按时参加换证培训。项目部综合办和安全部还应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隧道施工人员也必须通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方可进洞作业。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适用于瓦斯隧道施工企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特别适用于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隧道施工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了系统化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指导,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减少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