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不系带罚款 20 元,不带安全帽罚 50 元。2、登高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不生根罚款 50 元。3、高空抛物罚 50 元。4、吸烟罚款 1000 元,5、所属人所属区域一个烟头罚 50 元。6、严禁私自接电,违者罚 100 元。7、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罚 100 元。8、工程车辆载人驾驶员,乘坐人每人罚 50 元。9、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未接漏电保护器和没有正确佩戴绝缘用品的罚20 元。10、使用切割机,气割等不戴防护眼睛的罚 20 元。11、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分开放的罚 50 元。12、作业时需要携带防氨面具而未携带的罚 50 元。13、配电盘,机械设备等无防雨措施的罚责任人 20 元。14、私自动用非自己操作的车辆,机械设备的罚 100 元。15、不办理登高、动火、入炉、动土等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罚责任人 20元。16、下达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无反馈罚责任人 50 元。17、整项工程电线未架空,无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措施的罚电工 100 元。工区不配合落实,罚工区主任 50 元。18、严禁乘坐吊篮上下,违者罚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