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讲解了苏州市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监督和管理而制定的具体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的范围,涵盖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细则详细规定了申报程序,包括施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通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措施费核定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核定单。同时,细则列举了核定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等。此外,细则还提供了其他注意事项,包括施工企业的登录方式、未申领用户的办理流程、工程项目在系统内查找不到的处理方法,以及审核单位在核定单上盖章时的注意事项。细则强调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照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费率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提供了不同施工区域的咨询电话。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县级市)的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这些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和结算时,应严格遵守该细则的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合理核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