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安全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使同宝煤业工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搞好安全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使整个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处罚条例第二章 安全保护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100 元;不扣安全帽带罚款 50 元。第三条 非钻机人员登高 2 米以上(含 2 米)在塔架上施工罚款 50 元。第四条 非
2、钻机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钻机机械,违反经劝阻无效者罚款 50元。第五条 搅拌池口要有防护措施,对无防护措施的地方,每发现一处对搞专职安全的班组(领导安排班组)罚款 50 元。第六条 钻机防护盖板、搅拌池安全网等其它防护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须拆除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拆除。违者罚款 200 元。第三章 文明施工第七条 现场道路要及时清扫,否则罚款 100 元。第八条 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罚款 50 元。第九条 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脚上班者罚款 50 元。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天没有清理的罚款 100 元。第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 5
3、00 元,小便罚款 100 元。第十二条 材料没有按规定地点堆放或堆放不整齐罚款 50-100 元。第四章 安全行为第十三条 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罚款 200 元。第十四条 酒后上岗作业一般工种罚款 100 元,特殊工种罚款 200 元。第十五条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擅自上岗罚款 100 元。第十六条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罚款 100元。第十七条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擅自上岗者罚款 100 元。第十八条 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或随意移位,未经同意发现有人拆除或移位罚款 100 元。第十九条 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罚款 100 元。第二十条 不交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
4、 100 元。第二十一条 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带人参观现场、拍照、摄影的当事人罚款500 元。第二十二条 安全员对违章违纪者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教育者罚款200 元,对威胁执法人员的罚款 500 元,并请退场。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如有违反罚款 100 元。第二十四条 施工期间打闹,态度不认真的,罚款 50-100 元。第五章 消防安全第二十五条 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在保卫处办理动火证,在动火作业点必须有监护人和消防器材,否则罚款 100 元。第二十六条 严禁挪用现场任何消防器材,违者各罚款 100 元。第二十七条 在现场吸烟罚款 30 元,钻机附近 20m
5、 范围内吸烟一次罚款200 元。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所属施工队一次 500 元。材料仓库或其它禁火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 100 元。第六章 成品保护第二十八条 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对已完成钻孔都具有保护义务和权利,发现故意破坏钻孔孔口管,注浆管的情形,每次给予当事人 200 罚款,并赔偿损失,扣除所属施工队 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场。第二十九条 在施工中破坏成品或其它物品罚 100 元,如发现属故意破坏行为罚款 200 元,并赔偿损失。第三十条 未经许可私自挪用总包或其它单位材料罚款 200 元,并赔偿材料费。第七章 施工用电第三十一条 电箱、开关箱内配件缺少漏电开关不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行为罚
6、款 200 元。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没有按规定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操作的罚款 200 元。第三十三条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箱四线制式电缆否则罚款 300 元。第三十四条 现场用电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的用电模式,否则罚款100 元。第三十五条 现场夜间照明要确保,尤其是夜间钻机钻孔、搅拌站注浆,否则罚款 100 元。第八章 补充事项第三十六条 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第三十七条 请有关人员认真审阅以上条款,共同搞好同宝煤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双标化环境。奖励条例第三十八条 项目将在每季度对班组及个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钻机班组和注浆班组给予 200元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 100 的奖励。第三十九条 项目部对每个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过突出表现的将给予 100 元的奖励。第四十条 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报的个人给予 50-100 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