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主管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讲解了安全主管在工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内部保卫方面的全面领导责任。该文件指出,安全主管需组织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并主持制定工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内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此外,安全主管还需安排和布置各层次和环节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检查和督促各科室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文件还强调了安全主管应定期组织工地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工作宣传和学习,有计划地开展安全和技术培训。一旦发生安全、消防或内保事故,安全主管应及时组织处置。安全主管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担任安全主管职位的人员。该文件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内部保卫的管理职责,确保工地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