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工地装卸运输管理规定讲解了爆破器材在工地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具体管理要求。规定指出,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有库管员在场监督,并禁止无关人员在场。同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且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装卸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到雷雨或暴风雨时应停止装卸。在运输方面,禁止使用翻斗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领取和运输爆破器材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数量和质量,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并且必须有安全员同行,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装运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2/3,其他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爆破器材工地装卸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矿山开采、铁路建设、公路建设以及其他涉及爆破作业的行业领域。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爆破器材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